第一足球网

图片
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2-25 10:07

????2021年,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入推动落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为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1.组织计划科学。2021年印发《静海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统筹部署和推进新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督促保障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列入到《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内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2021年度内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中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作为考核成员,对全局各部门进行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绩效考核。

(二)以依法行政为抓手,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3.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建设。按照区委工作部署,结合法规立改废、改革职能变化,加强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至2021年底,静海局共有职权474项,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385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13项,其他职权20项。2021年度修改职权名称依据6项,修改法定依据90项,新增职权12项,废止职权4项,调整流程图6项。

4.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全区新增市场主体1.47万户。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承办业务3134件;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工作,办理自主申报1.58万次,初步解决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统一问题。试点首推法人股东电子签名戳功能,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办理企业全程电子无纸化登记4085户次,全程电子化登记率达99%,为企业提供免费寄递服务3315户次。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静海局作为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政策措施抽查检查机制并贯彻落实《天津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商会审办法(试行)》。组织召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程,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2021年共审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55件,切实维护全区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6.落实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要求。经自查,静海市场监管局自2017年以来全面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2021年未作出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

7.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年内授权专利5926件,注册商标2494件。修订《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措施》《静海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发放专利资助补贴99.7万元。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3件、假冒专利案件1件。“独流老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正式立项筹建;我局成为第一批区域专利行政保护试点单位,静海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8.突出标准引领。2021年度,共有122家企业公开声明402项有效标准。3项企标获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帮扶16企业对标61项标准;“康宁津园”成为全市唯一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9.强化质量安全举措。加强危化品、电线电缆、化肥、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5次,检查生产经销单位65家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13项,全力保障群众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儿童老年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消费品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检查3次,检查生产经销单位61家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55项,不断提升群众消费获得感。全区29家企业申报67项质量攻关项目;组织推荐12家企业申报天津质量奖,4家企业和3名个人申报中国质量奖;圆满完成2020年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连续2年荣获A级。

10.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信息化追溯的食品生产企业58家,产品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完善抽检机制,实施监督抽检2858批次、快速检测2300批次,发现问题食品32批次。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5次,查处食品案件417件,罚没款141万元。

11.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实施药品抽检100批次,化妆品抽检29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6批次;加强高风险监管品种的监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70件、药品不良反应415件、化妆品不良反应43件,全力保障区域药械安全。

12.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86家次,检查特种设备923台套,立案处罚30起,处罚款116万元。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模式改革,首批640台在用电梯纳入试点。

1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巩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成效。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扩充区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至35个,编制全区《2021年工作要点》,组织各成员单位统一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持续提升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协同水平;二是扩大覆盖领域,制定出台第二版区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从原有11个抽查领域增加至55个。其中,新增实施医疗保障监督抽查、人力资源市场“专项双随机抽查”的2个领域,实现“静海特色”联合抽查事项“零的突破”;三是细化落实措施,统一规范《检查计划表》的制定等10项具体内容和标准,18个发起部门、5个配合部门累计联合抽查各类主体183户次、相对减少“单一部门”检查584户次,先后完成联合检查事项共计3989项次,发现问题137个、发现问题数量的增长率高达585%,部门联合“一次多查、一次彻查”的成效更加明显。

14.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执法稽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28件,罚没金额885.87万元。有效打击了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违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无传销区”成果,摸排房屋等点位2.8万处次,走访群众3.8万人次、发放宣传单8万余份。全区大型企业和特种设备年报率均达到100%,企业年报率95.44%、农民专业合作社95.4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21832户次;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累计18.68万条,居全区首位。

15.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要求,没有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没有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16.落实常态疫情防控。完成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录入2118批次;检测食品及外环境样本3239份,检测进口冷链从业人员14617人次,通过核酸检测排查出冷链食品及外环境阳性样品2份,已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处置;落实实名购药登记工作,累计登记实名购药信息17.80万条。

筑牢屏障狠抓行业疫苗接种。及时对接辖区乡镇街道,推送摸排数据,协调接种事宜,已有6118人接种疫苗,接种率91.33%。针对沿街商户开展“扫街”“扫店”行动,逐人查验接种证、健康码,摸排商户13176户,摸排出未接种疫苗人员823人,逐人发放疫苗接种提示函;对全员接种疫苗的商户张贴接种率100%公示牌11487张,形成良好宣传和社会监督效应。强化接种疫苗质量监管,检查疫苗常规接种点433次,临时接种点113次,确保用苗安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规范文件制定程序及流程,2021年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关于对照《第一足球网行政处罚法》清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函》、《关于开展外商投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进行清理,及时上报清理意见。2021年,静海局无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8.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出台《静海区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程序等内容,为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19.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除由局政策法规科作为主体力量以外,聘请天津天祥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兼职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为执法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支持。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0.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及区委组织部《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转化的通知》要求,完成参公人员划转后定岗工作,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备案。综合执法支队核定编制48名,实有40人。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对照执法支队“三定”要求,已逐步对执法队伍进行整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1.建立“静沧廊”协作机制。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要求,加强地区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科学长效一体化发展之路。9月2日,天津市静海区、河北省沧州市、河北省廊坊市三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举行食品药品跨区域合作座谈会并签署了《“静沧廊”食品药品安全跨区域“1+3”合作协议》,共同构筑三地食品药品安全屏障。

22.切实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区检察院、公安静海分局等部门做好行刑衔接机制运转,积极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线索23起并报检察院备案。与区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联合衔接机制,定期通报行政案件线索,维护广大公众合法权益。

23.完善法制审核机制。及时修订调整区局重大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下发《区局关于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审核机构、审核内容、审核流程等内容,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1年共审核重大处罚决定31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24.推进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印发区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推行全过程行政执法同步音像记录,明确音像记录重点、方式,音像记录的保管、归档等内容。

25.积极推行适用免罚清单。对符合免罚条件9家市场主体,依法适用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依据《广告法》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计算,合计免罚金额超过180万元,大幅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26.规范内部的案件线索移交。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线索内部移交工作的通知》,明确线索移交内容、程序、结果反馈,进一步规范执法部门之间案件线索内部移交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与效率。

27.严格持证上岗。2021年以来,因退休、调离等清理执法证12件。区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99名。2021年完成9名新取证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及制证申请;做好2021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信息备案工作作息备案工作及全局208名执法人员更换全国统一执法证制证信息确认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8.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牢牢把握人大、政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回复人大政协提案。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等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办理天津市静海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

29.推行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公告通告、公众服务、动态信息等信息,并及时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对静海市场监管局的监督。

30.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查案卷42件,提出评查意见70余条。参加市场监管委、市药品管理局评查案卷2次;参加市场监管委评查的2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和总队等4个单位并列第一。参加市药监局评查的1卷行政处罚案卷典型做法在药监系统通报。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31.发挥行政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8841件(同比增长49.92%),其中投诉5393件(同比增长53.82%)、举报2894件(同比增长21.04%),咨询554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2万元。

32.积极应对复议诉讼。2021年应对行政复议案件9件;应对行政诉讼案件8件,开庭审理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出庭应诉率100%,体现了对群众诉求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法治化建设成效。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3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学习、总局网络学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网络线上培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组织全局208名干部参加2021年度全市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合格率100%;先后邀请天津市市委党校章敏敏教授、市知识产权局法规处、价格监督处等为区局干部授课,通过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知识产权法规、《民法典》、价格法等专题课程,进一步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强化政治理论素养,从而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开展观看网上庭审直播1次、现场旁听庭审3次。静海局国家工作人员每年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超过80学时。

34.做好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开展7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35.加强典型事迹案例宣传引导。2020年5月5日,静海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造典型经验荣获国务院通报表彰。静海局查办的某五金经营部销售侵权口罩案被评为“天津市十大示范优案”,受到市依法治市办、第一足球网通报表扬,社会反响良好。天津市静海区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锅炉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典型示范案例。

36.推进大邱庄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进程。加强对大邱庄镇知识产权特色小镇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指导,协助大邱庄镇政府成立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小组,同时制定《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2021年大邱庄镇专利拥有量2478件,达到建设目标的115%,专利企业271家,达到建设期目标的145.7%。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局党委会多次听取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完善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区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一是领导班子在学懂弄通上带头示范。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5次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等文件。二是对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立足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实际,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体学习6次。

3. 做好督导与落实。为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2021年9月份来津实地开展法治督查,主要负责人加强工作组织部署,督促局属各部门尽早动手,补短板,以过硬的工作,高标准迎接中央法治督察。期间,参加区工作组督察并作工作汇报,全力做好中央法治督察材料准备、资料准备、案卷准备,整理各类法治建设工作卷宗60余盒。

4.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尊重检察及司法建议,对建议反映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完善,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全面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自改革以来,通过全面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欠缺、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三是有关部门对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认识不到位,《事项清单》中部分抽查领域与辖区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方向和安排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继续对照《静海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静海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分工方案》及有关安排,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销售成品油、保健品市场乱象、经营伪劣防疫用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牢牢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三大安全”底线,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三是继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事项清单》,统筹安排全年计划,不断加深各部门对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认识。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