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行政执法报告
????2021年,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动落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做实做细。现将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职权基本情况
????静海局共有执法机构41个。2021年以来,因退休、调离等清理执法证12件。区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99名。2021年9名新取证执法人员通过了专业法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做好2021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信息备案及全局208名执法人员更换全国统一执法证制证信息确认工作。
????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建设。按照区委工作部署,结合法规立改废、改革职能变化,动态调整区局权责清单,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截止2021年底,我局共有职权474项,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385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13项,其他职权20项。本年度修改职权名称依据6项、修改法定依据90项、新增职权12项、废止职权4项、调整流程图6项。
??? 二、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升行政许可效能情况
????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做好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全面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的政策规定,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2021年,对49件政府及各部门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深化改革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整合许可登记事项,简化手续、流程。全面提速、提效,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天以内,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为全民创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审批环境,持续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2021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74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227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1户,个人独资及合伙私营企业277户,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5174户,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11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88366户。
????2021年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发证50件,变更53件,延续130件,注销40件;食品经营许可设立3412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97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147件;计量标准器具核准3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1660件。
????三、重拳治违,守牢安全底线
????2021年1月-12月,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25件,罚没金额885.87万元。有效打击了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违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7个工作日内,案件处罚信息采取文书全文公示或处罚信息公示等方式通过“信用天津”平台、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区局官网等进行公示。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生因复议、诉讼而撤销的情形。
????2021年,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105起。实施强制措施涉及的监管类别主要分布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法律明确赋予执法机关行政强制措施权的领域。全年未发生行政强制措施引发复议诉讼的情况。2021年,共向静海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2件,法院裁定准予执行。
????四、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辖区市场秩序
????开展隐患排查。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依托动态监管平台,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86家次,出动检查人次156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923台套,下达《指令书》30份,已全部整改。重点整治气站无证充装、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燃气经营使用单位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规行为。
????结合创城、创卫工作和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积极展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结合辖区的实际状况,对百姓高频次购买的食品、高风险的食品和季节性食品加强监督抽检。2021年开展市抽、区抽、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000批次。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获证能力。全年累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42户。
????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食品安全监管、农村地区许可证复核、畜肉产品质量安全、建党百年食品安全百日整治等23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中央厨房、配餐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共停业整顿8家。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完成全年2300批次快速检测任务。2021年,推动大型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不放松。2021年,按照职责分工对进口冷链、药品实名登记、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共完成天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录入在营商户66户,已录入平台的进口冷链食品共2003批次。共检测食品及外环境样本846份,检测进口冷链从业人员8584人次,通过核酸检测及时主动发现了冷链食品及外环境阳性样品2份。登记实名购药信息118348例。有序推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加强医疗器械高风险监管品种的监测,督促企业收集和上报,进一步提高不良事件监测的上报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完成370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静海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等文件,确定部门联合事项共计55个领域222项,全年“部门联合”抽查各类主体共计183户次、3989项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二是推进“联合惩戒”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联合奖惩工作的通知》,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全区各行政机关研究制定我区适用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措施,并积极开展联合奖惩工作,全年累计形成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奖惩案例271件。
?? ?五、强化执法监督,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应对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8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审理过程中;行政诉讼案件8件,其中:4件裁定准予撤诉,4件裁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开庭审理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切实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区检察院、公安静海分局等部门做好行刑衔接机制运转,积极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线索23起并报检察院备案。与区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联合衔接机制,定期通报食品、药品行政案件线索,维护广大公众合法权益。
????贯彻执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归集工作。加强对数据归集工作的监督,并定期对归集数据的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2021年上传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2891条。
????发挥行政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累计受理案件6187件,办结率100%。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4547件,举报1640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1.09万元。
??? 六、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2021年静海局作出行政奖励1件。未作出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为。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21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有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素质需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不够及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精细化监管执法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市场监督部门执法监管面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执法人员面临较重的监管任务,一定程度限制了办案效能提升;
????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录入途径过多、要求不统一,占用了大量的行政执法资源,增加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
????下一步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制售假劣食品等各种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促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机制,并重点抓好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切实执行案件核审、收缴分离等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进程。
????三是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指导,通过抓规范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抓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实施;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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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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