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静海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要求,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统领,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按照抓队伍、强素质,盯重点、补短板、求创新、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制度,切实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
?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为宗旨,全面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工作,积极落实“先照后证”审批工作,深入推进推进“一制三化”、 “多证合一”登记制度、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举措。对照区“一制三化”改革事项清单,梳理出《2020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一制三化改革2.0版事项清单》,依据职能将改革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组织各审批职能科室参加市市场监管委组织的视频会议。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坚持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无纸化登记率分别达到96%和98%,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12月16日,静海区全区实有个体工商户4.67万户,同比增长11.03%;注册资本97.38亿元,同比增长21.34%;从业人员10.5万人,同比增长9.53%。实有其他各类市场主体3.32万户,同比增长3.62%;注册资本3065.22亿元,同比增长12.02%。
?2、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明确部门权责
?按照《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0年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就网上公布的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取消职权11项,调整职权114项。因机构改革,职权表中实施机构“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更名为“静海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整职权表中实施机构364个,涉及职权表364项。因市场监管总局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取消案件审理的规定,删除职权表之运行流程中的“案审委员会审议”字样。涉及职权表365项,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起草的“天津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对处罚类职权的流程图统一更改,涉及382个。
?落实“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召开区局《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会,落实市场准入领域“非禁即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自2017年以来,我局全面清理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2020全年,静海局所下属事业单位、协会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乱收费。
?3、以“信用监管”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培训,确保部门联合奖惩落实到位。市场监管局作为联合奖惩办公室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着力打造联合奖惩工作制度体系。组织全区42个部门召开静海区行政机关联合奖惩工作推动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委信用监管处就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用户开通、红黑名单查询、联合奖惩工作操作、案例报送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细致培训,以确保本年度联合奖惩工作取得新进展。静海局以静海区行政机关联合奖惩办公室名义先后印发《静海区行政机关联合奖惩工作方案》《关于对静海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关于对静海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主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形成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机关累计报送联合奖惩案例847条次。今年以来,共将2486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470户次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协助市市场监管委对694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共指导70户次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中国”网站在线信用修复工作、为74户次市场主体调整信用风险分类。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局以静海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静海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静海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静海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四个文件,为开展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打好制度基础。???
?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召开联席会议。8月12日,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区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传达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通知》要求,明确了协同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工作目标,安排部署了全区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工作。
三是形成由各牵头部门自行实施,各参加部门积极配合的联合监管格局,推动联合检查。按照《天津市静海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各参加部门报送的检查人员库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抽取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同时匹配检查人员。本年度共检查市场主体48户,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名称中含有“教育”字样的市场主体行为、典当业检查等十一项检查类别;检查事项共计709大项,其中,686项未发现问题,17项发现问题仅责令改正,3项无此检查项,3项发现问题后续立案调查;共出动涉及区文旅局、公安静海分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13个部门的检查人员共计350人次。对未按照规定公示2019年度年报的1438户企业和11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6月24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会,就各业务科室、执法支队的事项认领和案由匹配,以及各监管所的执法数据补录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对系统操作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讲解录入账号分配、监管行为数据采集操作、事项与案由匹配注意事项等内容。目前,已认领监管事项目录157项、填报实施清单147项、录入行政检查行为868条、行政处罚行为80条、录入并按网信办要求更新完善执法人员信息138人次。
?4、强化疫情防控,维护疫情期间辖区市场秩序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强化各领域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合格疫情防护用品等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在全区范围内快速取消野生动物经营、活禽交易行为,并保持动态清零,督促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自律制度,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以及不明来源的动物制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集贸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监管,就采购管理、卫生消毒、食材储存、过程控制、就餐安全、餐厨垃圾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组织价格巡查和提醒告诫工作;统筹监管力量,深入全区12家大中型超市市场,全天候驻扎,严密监测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11月9日起,全面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工作,共排查出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214家,配合卫健委检测冷链食品及外环境1584批次,其中,1583份核酸检测阴性,1份核酸检测阳性。检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2445人次,未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830人次,检查市场、商超、药店、餐饮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1097户次,查办疫情防控物资违法案件55起,罚没金额780.6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2起。自疫情防控以来辖区内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目前我区米面粮油肉蛋菜等民生物资供应充足,无大幅涨价情况,价格基本稳定。自疫情防控以来辖区内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实名登记44489例。9月25日起,定点连锁门店动态监测数据1539例。目前我区米面粮油肉蛋菜等民生物资供应充足,无大幅涨价情况,价格基本稳定。共收到防疫用品类投诉举报405件,餐饮、婚庆退费问题类投诉举报84件、农贸产品等其他价格类投诉举报107件,防控措施投诉举报8件,共计604件,目前已办结604件,办结率为100%。
?5、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要求,按照市市场委工作部署,制定《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程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局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发布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对照审查标准逐一进行审核,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至今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审查文件53件,审查中未发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限制、排除竞争的内容。2020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共组织督促43个成员单位(含18个乡镇)深入开展自查清理不规范文件审查活动1次,自查中未发现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有效保障了制度公平。
?切实把服务民营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服务月活动方案》,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坚持深入企业。2020年上半年由局领导带队走访61户次,成员单位走访企业179户次,通过政企互通平台为企业解决问题14个,问题解决率为100%,答复满意得分和解决满意得分均为100分。围绕“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静海十六条”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开展常态化宣传,精心制作宣传材料放置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台、各市场监管所供申请人取用。2020年1月份,区局与区政务服务办、西翟庄镇政府协调配合,共同为乡镇企业进行惠企政策解读。疫情期间,先后为50余户防疫物资相关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预约引导服务,完成2户防疫物资生产企业、1户病毒核酸检测企业、11户防疫物资销售经营者的执照登记服务,办结相关许可20余项。针对涉及转产口罩、隔离衣、消毒液等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以及各类复工复产民生领域企业的注册登记事项,建立“一户一档”,帮助解决企业转产、复产过程中的登记、资质问题,铺就转产“快速道”。我局仅用时5天,助力区内首家隔离衣生产企业诞生,跑出静海速度。
?6、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90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价监〔2020〕17号)、《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津发改价费〔2020〕293号)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面清理涉企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成了对区供电公司,区水务公司、首创水务公司,区城管委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初步检查。电价优惠政策方面,涉及我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以外的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电价电力用户共计29126户,降低用电成本9882.60万元。水价政策方面,区水务公司减免水费、污水处理费合计1631.7万元;首创水务公司减免水费、污水处理费合计333.31万元。
?开展疫情期间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转供电主体电价落实情况检查,截至目前,完成对所有转供电主体(共40户)的提醒告诫。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持续开展,保障降费政策的落实。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印发区局《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0年秋冬季流通领域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等方案。截至2020年11月底,共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596家次,静海区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及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查71批次车用乙醇汽油、37批次车用柴油、4批次调和组分油和1批次变性燃料乙醇、5批次车用尿素,经检验合格。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统一部署,抽查244批次车用乙醇汽油、121批次车用柴油、10批次调和组分油和6批次变性燃料乙醇、5批次车用尿素,经检验合格。
?强化煤炭治理力度。加大对原从事煤炭经营点位的巡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散煤查扣及时报送日调度的通知》《关于加大散煤检查处罚力度的通知》等,加强散煤清理,截止11月底,共巡查原散煤经营点位及沿街商铺1928户次。对台头镇、王口镇、独流镇等重点乡镇,全力协同配合乡镇政府开展排查治理。依法做好营业执照的注销、变更、减项等服务工作。已注销经营范围含煤炭生产、销售的市场主体4户。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散煤和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等违法行为。共办结案件6件,罚款40165元。自10月份以来,共配合乡镇政府、商务部门查扣流动售卖散煤7车次13.2吨,固煤16.2吨,商户自用5.83吨。
?全面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没有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8、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针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学习、研究,反馈意见。2020年,对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委、区政府《关于对《静海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第一足球网产品质量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市药监局关于对《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30余项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文件等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9、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0年按照《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就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进行了重点清理工作4次,对由我局代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审查、清理。经清理,我局未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经自查2019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未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印发《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议事细则》 、《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等行政决策制度,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
?11、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区局官网网页公众参与相关栏目建设,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重大决策解读,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准确回复公众留言。
?12、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起聘请天津天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我局兼职法律顾问,区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文件、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截止目前,区局兼职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复议、诉讼3件。对区局涉诉中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疑难及相关涉法咨询、研究、等问题,开展咨询座谈4次,提出法律建议15条。
?13、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组织相关部门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保证事项有效落实。我局共召开党委会议80余次,其中研究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70余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和局党委集体决定,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初步整合完成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按照2020年1月22日区委编委印发的《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及2020年4月10日区委组织部《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转化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13日完成41名参公人员划转后定岗工作,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备案。该41人均从原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机整建制划转而来,执法队伍整体年轻化。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35人,研究生学历5人,中共党员24人,大多具有2年以上基层执法办案经验。
?15、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静海局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共处理适用《免罚清单》案件17件,其中涉及职业举报人所举报的广告类案件16件。按照法定处罚幅度最低标准计算,累计减少罚款300余万元。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移送。2020年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线索12起并报检察院备案。与区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联合衔接机制,定期通报食品、药品行政案件线索,维护广大公众合法权益。开展行政诉讼案件会商,共商化解社会矛盾良策,担当作为创新竞进,建立商事主体的退出机制,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商事主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交易关联方的合法权益。
?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办证办照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目录、办事时限等,既方便群众办理,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质量。制定和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执法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通过区局门户网站、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中国(天津)等途径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7000余条次。
?18、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听证暂行办法》。明确行政执法案卷的内容,严格执行市场监管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结合执法工作需要,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记录设备(执法记录仪、执法传输对讲仪、录音笔,摄像机等共计260余台)。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人身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等执法活动做好全程音像记录。
?19、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确定政策法规科为区局法制审核机构。区局现有法制审核人员32人,其中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审核重点和审核流程,具体审核内容充分考虑了处罚与许可的差异性。行政处罚审核主要从处罚管辖权、违法主体、程序、案件事实及证据等8个方面进行审核;行政许可决定主要从是否属于职权范围、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许可程序及其他4个方面进行审核。组织案件集体讨论34次,讨论案件145件。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80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2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将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以规范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培训学习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案例指导,不断规范执法依据的适用、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行政执法的程序、调查取证的行为。全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
?2020年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注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21、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在执法工作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及时、准确更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2020年因退休、调离等清理执法证26件,区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211名。
?我局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能力测试,鼓励执法办案人员参加、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截止9月4日,区局223人全部完成网上学法学习考试工作,成绩全部合格。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2、积极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共完成办理反馈意见8件。
23、积极开展行政应复和诉讼工作。2020年,应对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维持3件,终止复议3件;应对行政诉讼案件6件,开庭审理2件。未发生一起行政行为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情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体现了对群众诉求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法治文明建设成效。
24、自觉接受区纪检委派驻区局纪检组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纪检组组长参与区局党委会议,落实日常监督。
25、审计监督公职。5月完成区审计局对我局财务工作的联网审计及答疑工作。
?26、严格落实《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办事公开制度》在区局官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邮箱和信访举报邮箱。今年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答复率100%,未发现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情形。
(六)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7、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调解职责。对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行政争议以及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中,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作为,主动以行政调解的方式及时妥善予以化解。2020年投诉举报中心累计受理案件5897件,办结率100%。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3506件,举报2391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2.66万元。消费者协会累计受理投诉269件,办结率100%;受理咨询761人次,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3.67万元。
?28、充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认识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根据权责统一的要求,确定作出原行政行为(包括不作为)的具体承办部门为行政复议答复承办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草拟行政复议答复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必须提交书面答复和相关证据、依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相关书面答复和证据材料。行政复议答复书经法制审核后提交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主动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办理,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内部监督效果。
?29、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制定区局2020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重点宣传项目,突出普法重点,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国普法办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赛。悬挂抗击疫情普法宣传挂图、标语等宣传资料,积极推送《天津市普法办致天津各界倡议书》,在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活动中积极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充分利用发布公告、通告、消费提示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与防疫工作有关的规定要求。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强化边执法边普法,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意识。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贯彻工作。区局理论中心组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关于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安排部署、《关于第一足球网民法典(草案)的说明》,组织开展对《第一足球网民法典》的集中学习、讨论。机关11个党支部通过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党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开展《第一足球网民法典》的学习。组织区局干部职工参加市场监管委组织的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静海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时收看《民法典》公益系列讲座。利用区局《法制工作指导》电子专刊,梳理民法典中主要内容、亮点等与每人息息相关的内容制作下发6期民法典专题辅导。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经常性进行普法宣传,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活动水平,增强学习宣传效果。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保障
?30、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区局党委和区局常务工作重要研究议题,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部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一体化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精心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精心部署和安排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良好局面。
?31、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定局党委专题研究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中,印发《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全局各相关部门,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区局年度目标和百分考核内容。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32、严格落实报告机制。按要求向区委依法治区办、市场监管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区局官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33、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区局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八)其他方面
?2020年5月5日,静海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造典型经验荣获国务院通报表彰。
?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面对系统改革不断纵深发展的形势,市场监管工作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广大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服务水平和能力与区域经济的发展需求不能深度契合,职能转变、改革落实步伐亟需加快,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的效能还有待提高。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法治思维仍有待加强。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现有执法力量、队伍综合素质、基层执法硬件保障与多元复杂的市场主体环境仍不匹配,监管执法的综合性与专业性尚未实现有机统一,事中事后监管尚未完全落地基层。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登记风险增加;工作创新手段不够,市场准入的便利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不同企业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手段落后,对产业发展的研究深度不够。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方面。区域在册特种设备2.2万台套,比2016年初翻了一番,近几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其绝对数量的增加,及其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正成为安全管控一个重要的新生性风险源。因此,在特种设备不断向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方向发展的新形势下,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尚未充分落实、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多元共治格局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日益凸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突发性矛盾仍较突出。消费市场部分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服务领域内新消费模式与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凸显,参与社会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共治环境尚不健全等。
?五是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方面。目前基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仍有差距,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措施安排:
?(一)抓好服务主线,推进静海经济稳定发展
?一是突出重点深入实施主体兴区计划。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跟进工作,主动研究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做好全程电子化配套工作。
?二是提升梯次深入实施质量强区计划。提升区域品牌规模和质量,继续强化对龙头企业和特色产品创牌的定向培育,筑牢后备企业梯次。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强循环经济、健康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区域重点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着力加强食品企业标准、联盟标准创设执行。
?三是抓牢关键深入实施农业立区计划。厚植农口优势,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农产品销售合同,提升和保障农民收益;推进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提升对示范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标准化管理,优化农业结构。
?(二)守住安全底线,推进市场监管履职到位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双随机”检查等制度,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
?二是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突出重点监管领域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着力破解非法集资、假冒伪劣、环境监管等影响转型发展和民生权益的难题。
?三是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全力开展“创城”、“创卫”工作。
?四是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推行特种设备分类监管,重点加强大型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危化企业特设等领域监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化队伍建设要求,促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一是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立足基层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抓牢基层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基层履职能力。
?二是倾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基层办案作为倒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监管能力、强化行为规范的重要手段,达到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行为规范的目的。
?三是着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八项规定”,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主动、不积极”问题;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梳理履职廉政风险点,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四)深化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区委及区司法局等法治建设领导部门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二是要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完善落实,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管理事,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使用法定执法文书,合理执行行政裁量权,加强执法着装风纪督查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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