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天津市静海区宝平丰源酒类商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99号)“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以及《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37条、《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41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静海区宝平丰源酒类商行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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