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队、协会、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一)建立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召开时间一般应为每季度末,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一般由组长或委托一名副组长牵头召开,会议内容为学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等。
(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提出,有关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根据事项性质和重要程度,呈送组长决定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
(四)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研究的一般安全生产事项由相关部门按照会议决定执行,会议研究的重大安全事项由相关科室以局名义起草有关文件统筹安排部署,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落实。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具体安排部署;
2.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指导实施;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调度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堵点;
4.指导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研究解决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相关科室、监管所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议及决定事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及时组织开展内部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遇有突发或重大安全生产事项,要及时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措施等。
1.办公室
(1)组织指导协调全局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积极配合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机关和各监管所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的落实;
(4)做好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
2.组织人事科
(1)配齐配强全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人员,对长期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管一线并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在教育培训、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3.党建工作科
按照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牵头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理论和文件会议精神。
4.后勤服务科
(1)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管理;
(2)负责内部安全物资的购买、储备和调配使用。
5.投诉举报中心
(1)及时分转全国12315平台涉及安全生产的投诉举报;
(2)督促具体承办部门及时受理、核实和反馈。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指导协调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机构的监管工作;
(4)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质量监督管理科
(1)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开展辖区内获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3)配合消防部门推进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8.政务服务科
依法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不予登记。
9.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10.信用监督管理科
(1)归集并公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用信息。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
11.计量标准科
(1)严格标准规范。鼓励先进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计量器具生产经营单位发放《计量器具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告知书》。
(3)加强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检定与监管,督促使用者做好登记造册,定期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12.各监管所
(1)在辖区内宣传贯彻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查处辖区内违反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3)承担辖区内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安全生产相关监管工作;
(4)配合所在镇(街)做好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整改常态化。
(二)确保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科室、监管所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沟通协调,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或报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及内部安全等稳定可控。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建设,根据部门职能变动,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机构组成、人员构成、职责分工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其相关职责由继任者自然承接。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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